1974 年的丹佛,一群人把吵架变成了算术
你的智囊团建议试行:由医疗机构免费向瘾君子提供海洛因,以降低毒品犯罪率和吸毒过量的风险。
就算所有人均掌握了事实,它也并不能告诉我们接下来该怎么做。
即便事实确凿无疑到无可置喙的程度,行动的决策依然需要考虑价值观和情感。
前十五章教你怎么就事实展开辩论。这一章问的是:那价值观呢?
可以查,可以验,可以说对或错。
注意最后一条——里面混了两个字:「应该」。
具体就是:请公众列出一份他们真正关心的事项清单(广邀社会团体、压力集团、普通民众),
再请专家评估每个方案在每一项上的影响。
听起来很合理,对吗?1974 年,丹佛市真的这么做了。
一场眼看就要失控的争论
从普通子弹,改为空尖弹
空尖弹击中目标时弹头会扩张变形,对人体造成更严重的伤害,通常被视为达姆弹的一种,是被禁用的。
美国公民自由协会(ACLU)、各路活动家、社区团体强烈抗议。广大民众愤慨不已。
然后——一名警察不幸被空尖弹击中身亡。
数百名警察集结在市政厅表达诉求:他们不想死在使用空尖弹的犯罪分子枪下。
双方都请了专家站台。争论越演越烈,和解的希望越来越渺茫。
人们普遍认为,整个社区的法律和秩序体系濒临瓦解。
连市议会成员和其他决策者都觉得:传统的对抗性解决方法已经失效了,双方走进了一个十分危险的死胡同。
这是个无法纯粹依据技术指标界定的标准。
专业知识的参考价值在于解决技术性「疑难杂症」。而这是涉及价值判断的问题,牵涉对各方安全利益的考量。
在价值判断上,弹道专家的权威性并不显著强于普通人。
科罗拉多大学心理学教授肯尼斯·哈蒙德,和他组建的专家团队。
哈蒙德团队做了一件当时看起来很冷酷的事:
把"子弹好不好"这个问题,拆成三个可以用数字衡量的维度。
被击中者在两周内死亡的风险有多大。
被子弹击中的人,还有还击的可能性有多高。
子弹反弹后击中路人的风险有多高。
这三件事,弹道学专家基于事实可以判断。
而在这三点上,市面上每种子弹的表现都不同——重量、出膛速度、击中目标时的动能损耗,都会影响结果。
哈蒙德团队召集了:
市议会成员 · 警界团体 · 游说组织 · 随机抽取的普通民众
请他们坐到电脑控制台前,看电脑模拟的每种子弹在这三个维度上的表现,然后给每种子弹的可接受度打分。
结果画出来:伤害越高、对路人威胁越大 → 可接受度越低;阻击效果越好 → 可接受度越高。
于是团队从每个人那里得到了一组只属于他自己的权重。
弹道学专家系统评估了市面上所有类型子弹的技术特征:出膛初速、进入人体后的动能损耗、伤口类型大小形状、穿入深度……
其中有一种,是所有人在争论开始时都没怎么考虑的:空尖弹。
分析显示:它比之前讨论的任何一款,都更符合各社会群体预设的可接受度标准。
阻击效果出色,杀伤力和对路人的威胁也比较低。
各方一致认为,这个筛选流程不偏不倚——既未偏向警方立场,也未偏袒反对使用达姆弹的社会团体。
他们一致同意:警方应使用空尖弹。
这款子弹此后使用了多年,再没引起争议。
弹道学专家不知道各社会团体的权重——所以无法预知哪种子弹会被选中。
打权重分的人不知道专家对每种子弹的评估结论——所以无法针对某种子弹调整自己的分。
无论你最初是支持警方还是当地的社会团体,在不知道个人判断会产生什么后果的情况下,个人的立场也就变得不重要了。
而且整个推理过程清晰透明,完全经得起复审和更细致的评估。
书自己给了原因
你直接问一个人「你支持枪支持有吗」——他给出的答案,大概率符合他所属社群的态度倾向。
但如果你换个问法:
「受到枪支政策影响的各类因素,在你心中的权重各是多少?」
你更有可能拿到反映他真实想法的答案,而不是基于群体身份的「标准答案」。
在某些争议中,各方的价值存在根本性对立,即便请专家把事实梳理清楚并与价值观剥离,也很难在可接受度上取得共识。
书的例子非常干脆:
在一个地区,如果两种备选官方语言的使用人数各占一半——
那么仅凭事实来决策,是很难达成共识的。
他和两位经济学家合写过一篇毒品政策论文
他们把毒品的相关危害详细分类:吸毒过量死亡、吸毒引发的交通事故、毒贩之间的暴力行为……
然后把每种危害的来源分成两类:
三位作者(书自己加了括号:略显天真地)认为,这个两分法能让合法派和禁毒派更理性地辩论。
他们原本以为会遭到禁毒派的严厉驳斥——
结果大多数批评来自合法派。
(书猜测:可能是因为禁毒派从没认真读过这篇论文!)
有。而且它比想象的整齐
调查了 20 个国家的人,请他们评价 56 种价值观作为「人生指导原则」的重要性
统计模型显示,这些价值观之间只有三种关系:
重视其中一个的人,往往也重视其他。
例:权力地位 与 成就。
重视其中一个的人,往往不重视另一个。
例:享乐 与 保守。
互不影响。
这意味着:价值观分歧不是随机的,是有结构可循的。
价值观冲突……往往会引发心理层面的厌恶感。
— 菲利普·泰洛克的「价值多元主义模型」
克劳德·斯蒂尔
机制:我们都有一个维持积极自我认知的需求——认为自己道德品质优秀、通情达理、独立自主、能力出众。
一旦接触到的信息动摇了它,我们就会用反对、否认、自我合理化来拒绝。
解法:在引入可能威胁对方立场的新信息之前,先给对方一个公开肯定自己核心价值观的机会。
书说:历史上已经成功过
几个世纪以来,人们成功地说服彼此接受了一些至关重要的共同价值观。
对于奴隶制、强奸、故意羞辱弱势群体等行为,其善恶属性似乎已无人再去辩驳。
所以:我们确实有办法达成共同的价值观。问题是——怎么达成的?
这段对话漂亮地展示了「反思平衡」怎么运作
孩子:婷安把钢笔借给我了,我觉得我不应该还给她。还给她我就没钢笔用了,那我为什么还要还?
父母:所以你觉得,人们不应该归还借来的东西?
孩子:嗯,或许一般情况下应该归还,但我的情况不一样。
父母:有什么不一样?
孩子:因为婷安年纪比我小。
父母:但如果人们不用归还从年纪比自己小的人那里借来的东西——那詹姆斯从你这里借走的陀螺,应该也不用还了。
两者冲突时,你只有两条路:要么撤回那个特定判断,要么重构基本原则——直到找到一条能支持你那个判断的原则为止。
在两边来回摆动、直到都满意,才开始行动。这就是反思平衡。
我们不必从零开始构建价值观体系,也不必从头论证现存价值观的合理性。
从社会现有的价值观这块木筏出发——
这和我们对不同来源的证据反复权衡,是同一个动作。
讨论过程中,双方都会反复进行反思平衡:在特定情况(涉及情绪反应)与可能解释这些情绪的基本原则之间来回切换。
在讨论伊始,为参与各方提供机会,公开阐述自己看重的价值观。
(这就是斯蒂尔的自我肯定策略,被我整理成了一条会前动作。)
当你和价值观不同的对手辩论时,认识到你们可能都认同这些价值观,只是在重要性和优先级**上看法不同。
那就以创造性的方式去探讨这些价值观问题。
有传闻称,18 世纪末的一位苏格兰法官在被问及他是如何做出判决时,曾这样回答:"我会先详尽阅读所有诉状,然后让它们在我的脑海中(和托迪酒混在一起)待上两三天后,再给出自己的判断。"然而,这或许表明他并不是一个很好的法官。
— 哲学家彼得·斯特劳森
书自己说:它依然不能被视为区分事实与价值观、并将两者合理纳入决策过程的理想模式。
对于专家提供的事实性数据,或公民提供的价值权重分数,我们不应该只取其平均数,而应对其进行迭代式审议——或许可以在讨论前先采用斯蒂尔的自我肯定策略。
这套代数算法,没有囊括我们在权衡事实与价值观时期望看到的若干原则性要素。
这个缺口,就是第 17 章的主题。
但书自己说了,丹佛还缺一样东西——
而且真正难的还不是小房间里的对话,是几十万、几百万人一起做决定。
有没有可能,把「好好讨论」这件事,做成一种可以规模化部署的制度?
第 17 章:多方审议面临的挑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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